“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关系党执政兴国,关系人民幸福安康,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必须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开启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党的二十大报告首次单独把法治建设作为专章论述、专门部署。从政治意义上看,这是我们党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的政治宣言;从理论意义上看,这是我们党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纲领性文献;从实践意义上看,这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重要治理方式。新时代要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必须紧紧依靠法治的治理方式,用法治铺就坚实的前进轨道。
一、最关键的是坚持党的全面领导
推进法治建设,首要的关键就是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否则就没有正确的方向,无法坚定地前行。我们党对法治工作的重视程度日益增加,对法治工作发展的规划也是越来越明确。
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之日起,就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团结带领人民在困苦中艰难起步、在探索中持续奋斗、在挫折后恢复重建、在新时代创造辉煌,成功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随着法治建设步伐的加快,为了适应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需要,我们党领导法治建设规划的步伐也在加快。制定实施法治中国、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一规划两纲要”,确立全面依法治国的总蓝图、路线图、施工图,党运用法治方式领导和治理国家的能力显著增强。这些文件的出台,充分反映了我们党对加强法治工作的重视程度和决心。我们要沿着“一规划两纲要”指明的方向,树立坚定的信念,全力提高自身的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
各级政府和地方在推进法治建设的过程中,要牢牢谨记党的领导,认真领会全面依法治国精神,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以指导立法和执法工作。这一点,我们将牢牢坚持、谨记在心,将党的领导贯彻到法治工作的方方面面,深深镌刻在每个人的心中。
二、我国法治建设取得的辉煌成就
自从有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我国法治建设的面貌就焕然一新了。许多过去不敢想、不敢做、做不成的事情,现在就做成了,而且做得非常出色。这一切都离不开党对法治工作的坚强领导。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不仅在党的历史上是第一次,在世界范围内也具有独创性。
1.党的法治奋斗史辉煌灿烂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这是在任何时候都要牢牢记住的。新中国创造的“两大奇迹”,同我们党不断推进法治建设是密不可分的。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高度提出全面依法治国,统筹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基本形成全面依法治国总体格局。党的十九大确立了新时代法治中国建设的路线图、时间表。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形成与发展,经历了两次重大突破。第一次突破是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理论的划时代创立。提出了“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社会主义法治原则和方针。依法治国理念的推广,在全国范围内也完成了效果卓著的法治宣传,对每个人来说都是思想观念的洗礼,整个国家的法治面貌都焕然一新了。
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第二次突破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划时代创立。党的十九大进一步擘画了全面依法治国的时间表和路线图。2020年11月召开的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正式确立了习近平法治思想,明确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中的指导地位,可谓顺理成章、集于大成。全面依法治国进一步为大家的工作指明了方向,完善的理论能够对各行各业的工作展开更加细致、有针对性地指导。
2.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确立
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确立,标志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和成熟。正是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引领下,党对法治中国建设的领导全面加强。习近平总书记旗帜鲜明地提出,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全面依法治国决不是要削弱党的领导,而是要加强和改进党的领导,不断提高党领导依法治国的能力和水平,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确保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正确航向。
党的二十大再次强调了依法执政、公正司法、加快建设法治社会等方面,这些工作都要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指引下逐步展开。我国法治建设一个阶段比一个阶段更加完善,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指引下,在全国人民的凝心聚力奋斗下,势必取得更加辉煌的成就。
3.编纂民法典等代表性立法活动
截至2022年4月20日,我国现行有效的法律共计292件,包括宪法1件、宪法相关法49件、民法商法23件、行政法97件、经济法82件、社会法27件、刑法2件、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11件。民法典作为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开创了我国法典编纂立法的先河。
2020年5月28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条文数量最多,结构最复杂,体系最为庞大的一部法律,同时也是唯一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自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编纂民法典作出部署以来,历经五年心血,终于完成这部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法典,完成了几代人的夙愿。民法典是一部规范主体民事行为的法律,被誉为“市场经济的基本法”“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等美誉。在对民法典的学习过程中,不仅要了解民法典的广度,同时要加强对民法理论研究的深度。
除此之外,不仅是民法方面,其他部门法也要及时总结编纂民法典的经验,适时推动条件成熟的立法领域法典编纂工作。通过法典化的编纂工作,使我国法治体系更加完善,更加严谨;也使得庞大的法律制度更加凸显中国特色,在世界范围内发出中国的声音,逐步扩大中国法治的影响。在其他立法工作中,如地方立法工作同样要提高立法质量。
4.我国法治建设越来越完善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我国法治建设经历了艰苦的建设和发展过程。时至今日,法治建设体系化不断增强,结构逐渐严谨,制度越来越完善,学术界的成果也越来越多,势必为建立自信、发出中国的声音提供更多的底气。今天,我们更有勇气和更有底气说,中国的法治建设在世界发展史上占有一席之地,将来还会有更加浓墨重彩的优异表现。学术界“言必称国外”的现象逐渐得到扭转,越来越多的学者发出自己的声音,构建中国特色的概念和学术理论体系,在世界上得到越来越多的认可。我们高兴地看到,中国不再是“外国理论的复读机”,也不再把大量的学术成果发表到国外平台,人才也大量地回流回国,这都是国家带给人民自信自强的表现。我们不仅有勇气发出中国的声音,还更有信心将中国的声音扩散出去,为提升国际话语权做更多积极的工作。
涉外法治工作也开创了新局面,加快推进我国法域外适用的法律体系建设。坚持以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为引领,积极推动全球治理体系改革和建设,积极参与国际规则制定和实施,推动国际规则变革发展,维护和拓展我国发展新空间,有力维护了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
三、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保驾护航
法治对一个国家的重要性已经无需赘言,对蓬勃发展的中国来说,更是不可或缺。在人类的文明史上,编纂法典是具有重要标志意义的法治建设工程,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走向繁荣强盛的象征和标志。对于法治建设来说,重要意义也是一样的。世界历史和各国经验都表明,只有当社会秩序总体稳定后,民法典作为统一的民事法律规范才能有效推广,才有可能真正起到推动社会经济文化发展的作用。因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诞生是应时而生、应景而作,是时代的需要,也是国家的需要。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征程中,法治不仅在发挥作用,还将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
如何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添砖加瓦,我们不管身处哪个行业,都要加强学习加强思考。落实在云南的法治建设中,云南作为中国的少数民族聚集的西南边疆地区,省情较为复杂,民族因素是地方法治建设中不可回避的一个重要因素。2015年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到云南考察调研,希望云南“努力成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筑牢西南生态安全屏障”,云南要全面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将这项工作持续做好。要将党的领导理论与地方实际相结合,指导地方立法实践。自觉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让地方性法规成为落实党的决策部署重要方式,精准体现党的决策部署。要发挥好地方立法的作用,每一个地区内都有不同的特点,如果每个地方的法律制度都是一模一样,将失去立法的意义。加快重点领域立法,对于西南民族地区来说,生态立法就是重点领域。要加强生态保护,必须紧跟建设法治中国的目标,积极构建和完善生态环境保护立法体系,加强配套措施建设,保护好绿水青山,使生态环境保护法律体系切实为环境保护发挥作用。云南基于民族众多的省情,在加强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建设过程中,还应该重视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法规体系的完善。作为民族自治地方的成文法,自治法规不同于传统的习惯法和现代的普通立法,既吸纳了民族习惯法中的精髓部分、适应民族地区地现实情况,又符合现代法治发展和建设法治中国的需要,做到了原则性和灵活性的统一。它易于被民族群众接受,也与法治云南建设的要求同步。其他还有加强居民公约和村规民约建设、加强法律人才队伍的建设等方面也不应忽视。
我们要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断加深对“三个务必”“两个结合”的认识,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从党的百年法治奋斗史中汲取智慧和力量,更好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努力为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国家做出自己的贡献。
作者:云南省社会科学院《云南社会科学》编辑部 陈慧妮 李向春